加拿大學佛院

世界佛教總部公告 第20180103號

        鑒於一直以來都有人前來我總部查詢捐款人所捐的金額,而其中有人要求查他本人與捐款人無任何關係的捐贈金額,這種情況總部是不接受查捐贈款的。提醒大家注意,必須是本人親自捐過款或受捐款人本人委託,並寫下委託書而且必須同意查款者可知道他的捐款隱私,這種情況下,總部會接受提供查詢捐款,因為牽涉到法律上的隱私權。
        特別在此公告大家,請弄清楚,總部對來捐贈的無論是單位、個人或是代表他人來捐款的人,總部都會開出收據交給捐款者或是被委託捐款的代表人。但是要注意,如果是以匯款、支票或銀行本票的形式作的捐款,我們開出的收據只會開給匯款人、支票或銀行本票上的名字,換言之,我們所開出的收據必須是捐出款項的本人。凡是聲稱本人或代表他人已經捐過款而拿不出收據或是說沒有收據,無論用什麼理由解釋都是沒有對總部做過捐款的!!!
        總部所做過的一切事情都是透明的,總部不會為沒有捐過款的任何人開出任何收據,相反的也不會對捐了款的人不開收據。總部不拒絕任何捐過款的當事人或當事人委託的人,查詢捐出的具體款項,申請查詢捐款時,本人或曾代他人捐款者必須出示證件,如若捐款者本人無法親自前來,可委託他人前來查自己捐出的款項金額,但必須出示捐款者當事人的證件影本,及其申請查款委託書,並附上總部接收捐款開給的收據,若總部的捐款名單上,沒有出現要查的捐款人紀錄,證明無此捐款人捐過款,這就說明所謂的捐款人是沒有給總部捐過款,因此,聲稱捐款而實未捐款者才不會有收據,同時總部的捐款紀錄上才不會有記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