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學佛院

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七十七)

        認舊知而為理,睹新見乃為邪,是為所知障犯。恒持所知障,必當渡愚痴,怎入聰明耶,更況智慧乎。
        凡是把自己已經擁有的舊知識作為唯一正確的道理、作為真理,而不再吸收新的知識並且把新來的知識、鑒地視為邪見,即以自己的舊知識為標準,將任何新來的、不符合自己已有知識的東西都拒之門外,並打為歪門邪道的人,這種人就犯了所知障,也就是說,他所知道的知識已經成為他學習新知識的障礙。一個人有了所知障以後,必定會渡入愚痴的境界,甚至可以說已經是一個愚痴的人了,而不可能成為一個聰明人,更不可能說他有智慧。因為聰明是指世間的學說,智慧則是指更高一層的一種無為境界的學說。為什麼一個人不應當犯所知障呢?比如一個人聰明得不得了,一生下地就看書,那麼一天讀一本書,假使你活上一百歲,一生也只有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。但我們這個世界上,難道只有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嗎?如果除了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以外,還有更多的知識來了,不符合你三萬六千本書本上的知識的,你都打為歪門邪道,難道你己經掌握了真理嗎?其實世界上的知識是無窮無盡的,如果僅憑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便以為認識了宇宙,實在是荒唐可笑的。所以說,任何人都不應該犯所知障,不應該把所已經懂得的知識拿來作為防護的武器,抵禦新來的知識。應該是見到什麼知識都學習,最後為實踐所鑒定,才能得出以前學到的是真理還是現在才見到了真理,只有這樣,人才會聰明,乃至於進入智慧的境界,這是絕對不可更變的真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