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學佛院

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六十五)

        唯美者乃相對之論,萬法之妙恰在平衡為是,佳人伉麗得與華裝之平,若華盛容體有過之,則裝美而人失其佳,故具識之或常云:「某女服美勝其人之不配耳,另選佳麗妙也。」
        美與醜是相對而論的,一切事情都是如此,都得恰到好處,都得要平衡,無論是人也好,無論是物也好,無論是一種藝術也好,如果它的方方面面不平衡,就會失調,就會失掉美感,比如一個美人,著一身漂亮的服裝,要是這件服裝過於華麗,遠遠勝過了這個人,這就不協調了,就失去了平衡,就會變成服裝美而人不美,有知識的人就知道這個道理,甚至有人會說,因為這個服裝太好了,應該拿給另外更美的人穿才對。這就告訴我們,此人的容顏、身材不適合穿這件過於華麗的服裝,她只能選配適合她的服裝,使之得到平衡,這樣才能體現真正的美感。如果做不到這一點,就會失調。所以這裡告訴我們,美與醜是相對的,只要達到平衡,符合法度,恰到好處,就是美。